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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時候第二支稱為駐隊的預備隊就加入戰鬥,然後同樣不敵,繼續敗退誘敵。
直到將敵方的隊伍引誘過真正的伏隊-第三隊。這時候第三隊從敵隊的背後突襲,同時一二隊調轉馬頭反殺,形成前後夾擊的態勢。就能活捉敵將,就算沒捉到,也能讓對手陣腳大亂製造機會。
諸葛丞相就很常用這種戰術。
那麼堂堂大陣的戰術,在一對一的戰鬥中有用嗎?應該可以。
比如我們可以先用比較單純的攻擊引誘對手暴露反應習慣。然後在這之後設計一兩種變招,在對手不自覺又做出相同反應時,讓他出乎意料。
但是打架跟打仗都一樣,紙上談兵妙不可言,真打時狀況百出才是常態。
也許對手怎麼誘都不上當、也可能對手超乎想像的強,誘敵隊直接被打爆、或者一切按照計畫進行,但是三隊合力還是打不贏......
這些狀況在一對一對打就會變成在各個階段被痛扁。
儘管如此,有戰術還是比沒戰術瞎打來得好吧
以下 捉生篇 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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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軍中立威怖敵,莫重捉生;獲賊千兵,不如生擒一將。
其法:
擇士之身手彊敏者,專教以弓矢、槍刀、撩鈎、撘索,悉使精習;馬之壯健疾走、鞍勒牢密者,部為三百人,每百人為一隊。
若賊出小陣偏師,其將必勇,當為利以誘之,使貪功輕鬬;
乃以一隊即近為伏,一隊為直衝,一隊為駐隊。
直衝隊既入,緩則撓擊,急則引走;
駐隊候直衝隊過,直前粗若支敵,亦引走。敵見兩隊全走,又無傍救,必速追奔;
待引賊過伏隊處,即發掩伏背殺之,兩隊回旗應接,自成擒矣。
如列大陣,即以三隊合為一隊,望陣踈或囂處突過之,背捉賊將;假令未獲,撓之令亂,亦當奔北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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