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種說法在談傳統武術兵器的時候很常見
“中國劍只是禮器,根本就沒有用,中國武術實用兵器首推刀跟長槍。”
這種就是把武器威力的排序當作實用性的排序而忽視了應用場合。
舉台灣社會新聞為例,
假設有一個喜歡隨身帶把槍的流氓,沒事出門就揹一把步槍。那他可能才走出家門不到半個小時就被送進派出所了。
所以他應該會選擇一把可以放在外套裡的手槍。偶爾還可以拍拍外套給人知道裡面有傢伙,不管是為了嚇嚇對手或者向小弟炫耀。
這就是應用場合。
如果我們只以殺傷力來排序實用性,那大家出門都揹步槍就好了,其他的槍都沒有意義。
事實當然不是這樣,使用的場合、取得的難易度、上手的困難度,都是談實用性時需要考慮的要素。
講完手槍跟步槍的問題說回到中國劍,問題就好解釋了。
首先在日常生活佩戴上,長槍就不可能是選項。
除非你是軍人,不然你出門上街或者去上班,都隨時扛一把長槍,根本就不可行。
所以在日常生活中,長槍的實用性還不如刀劍。
那麼佩戴刀劍哪個好?
其實就屬於個人的地位、職業、專長、愛好的選擇了。
有喜歡佩劍的將領,也有擅長刀法的文人。
日常裝飾用劍,需要拿出來捅人的時候也絕對能輕鬆把人捅穿兩三個洞。
就像最普通的手槍,也能讓流氓在街上偶遇欠債不還的王八蛋時,馬上掏出來在他車上打幾個洞一樣。
所以討論實用性時,如果忽視應用場合,那這個討論也沒什麼意義了。
工具無好壞,在正確的場合掏出正確的工具,它就是最實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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