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漢時候在太原那邊有個叫周黨的人。
年輕的時候被鄉佐公開羞辱過,耿耿於懷。後來去長安讀書,讀了春秋,覺得自己了解了報仇雪恥的道理。
於是就輟學回家報仇去也。
回到家鄉,就跟鄉佐約定好決鬥的日期。
決鬥當天,他還很大方的請鄉佐先拔刀,然後開始決鬥。
鄉佐一刀上去就重創了周黨。
這麼弱還敢決鬥,明顯是梁靜茹給他的勇氣。最後還是鄉佐好心把他帶回家調養幾天,周黨才活回來。
醒來之後發現這裡不是自己家,他就回家去了。鄉里都稱讚她的勇敢。
這是東漢 "風俗通義 過譽篇" 裡面記載的故事。
這個故事被分類在 "過譽" ,作者是怎麼看待這種行為的也不用多說了吧?
真的是春秋都讀到背上去了。
描述中可以看到,決鬥當天鄉佐是配刀前往的。
可見當時有些人身上已經從配劍改成配刀了;當然也有可能是為了決鬥而特別配刀前往。
不管是哪一種都符合東漢以降,環首刀在軍隊和社會上成為更普遍使用的武器的歷史發展。
然後東漢的公然私鬥風氣也是莫名其妙,一個讀書人氣沖沖跑回去約官員出來決鬥,被挑釁的官員也毫不客氣的允諾並且公然下重手。
生活在現代社會的我們大概很難想像這樣的社會了。
以下是風俗通義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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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周黨伯況,少為鄉佐發黨過於人中辱之。黨學《春秋》長安,聞報讎之義,輟講下辭歸報讎。到與鄉佐相聞,期鬭日,鄉佐多從正往,使鄉佐先拔刀,然後相擊。佐欲直令正擊之,黨被創,困之,佐服其義勇,箯輿養之;數日蘇興,乃知非其家,即徑歸。其立勇果,乃至於是。
謹按《孝經》:「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。」樂正子春下堂而傷足,三月不出,既瘳矣,猶有憂色。身無擇行,口無擇言,脩身慎行,恐辱先也。而伯況被發,則得就業,卿佐雖云凶暴,何緣侵己?今見辱者,必有以招之,自取焉,何尤於人?親不可辱,在我何傷?讎者,謂為父兄耳,豈以一朝之忿而肆其狂怒者哉?既遠《春秋》之義,殆今先祖不復血食,不孝不智,而兩有之;歸其義勇,其義何居?